优服网用户服务协议
协议版本:V3.0
协议发布/生效日期:2020年05月25日
协议编号:100012024050817959111
【审慎阅读】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仔细阅读《优服网用户服务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在您开始使用优服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网址:www.chnyoufu.com)和“优工坊”软件及相关服务之前,请您务必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本协议,特别是涉及免除或者限制责任的条款、权利许可和信息使用的条款、同意开通和使用特殊单项服务的条款、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条款等。其中,赔偿责任和免除或者限制责任条款等重要内容请您注意,您应重点阅读。如您未满18周岁,请您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签约动作】
当您按照注册页面提示填写信息、阅读并同意本协议且完成全部注册程序后,即表示您已充分阅读、理解并接受本协议的全部内容,承诺作为本协议的一方当事人接受协议的约束。阅读本协议的过程中,如果您不同意本协议或其中任何条款约定,您应立即停止注册程序。
如您对协议有任何疑问,可致电4000092199咨询。
您应自行准备如下设备和承担如下开支:
(1)上网设备,包括并不限于电脑或者其他上网终端、调制解调器及其他必备的上网装置;
(2)上网开支,包括并不限于网络接入费、上网设备租用费、手机流量费等;
(3)承接本平台的订单、项目合同所需要的交通工具、完成服务内容所需的专业工装、工具、资料及安全防护措施器具、用品、保险资费等。
一、相关定义
1.1
本协议是您与深圳市优服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在本协议中简称为“公司”)之间就您下载、安装、注册、登录、使用优服网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平台网址:www.chnyoufu.com)和“优工坊”软件,并获得平台和“优工坊”软件提供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设备安装、拆旧、勘察、维修、巡检、维保等技术服务及综合工程项目等所订立的协议。
1.2 “用户”指所有直接或间接获取和使用平台和“优工坊”软件及相关服务的使用者,包括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在本协议中称为“用户”或称“您”。
1.3
优服网服务平台和“优工坊”等公司旗下软件指由公司合法拥有并运营的的网站和客户端、APP、微信公众号及小程序应用程序,向用户提供上门技术服务订单派单、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技能学习培训、保险购买、订单过程跟踪和服务过程跟进和技术指导等就近上门技术服务。在本协议中称为“平台”或“软件”。
1.4 下单用户
指所有在“chnyoufu.com”网站或软件上注册,成为“优服网”注册下单用户的法人、自然人及其他组织,通过平台提交委托技术服务需求订单的用户,本协议中统称为“下单用户”,除非另有说明,否则“下单用户”均指此含义。
1.5 认证工程师
指所有在“chnyoufu.com”网站或软件上注册,通过技能审核成为平台审核认证的技术工程师,本协议中统称为“认证工程师”,除非另有说明,否则“认证工程师”均指此含义。
1.6 签约工程师
指所有在“chnyoufu.com”网站上注册,通过技能审核成为“优服网”审核认证并与平台签订纸质书面合作协议的技术工程师用户,本协议中统称为“签约工程师”,除非另有说明,否则“签约工程师”均指此含义。
1.7 全职工程师
指受雇于深州市优服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的全日制技术服务工程师用户,按平台流程和规则完成承揽订单服务的合作工程师。
1.8 账号
指下单用户、认证工程师、签约工程师、全职工程师等注册时设置的账户名,账号具有唯一性,是用户使用平台服务的途径。
1.9 订单
指用户向平台提交或客户委托商务代下单的工程技术服务需求的合约,合约中针对任何工程技术服务的内容构成独立的交易合约,包括因服务需求增减添加的后续支付链接均属于本次技术服务需求合约的一部分。(注释:“任何”指按平台交互页面提交的标准列表信息,不包含用户自行备注的信息,备注信息未获得平台书面认可不可作为合约条款)
1.10 交易达成
1.10.1 指用户向平台系统提交的需求订单,并成功在线付款。
1.10.2 线下合同订单成功签订书面合同,并按合同约定支付服务预付款。
1.10.3 签订框架合作合同,委托平台工作人员代下单到用户账户的订单。
1.10.4 未支付款项的订单或未经审核同意的备注信息不属于交易合约内容。
1.11 时效承诺
指工程师承揽订单接单,直至订单实施交付完成,承诺预约时间、到达现场时间、完成交付时间等作出的准时达成承诺;线下合同服务时效按合同约定为准。
1.12 时效承诺达成率
按平台时效要求内完成服务的订单在服务订单中的比率,计算方式为:工程师一定时间内达到承诺时效订单/订单总量*100%。
1.13 下单
指使用平台交互页面向平台提交技术服务需求信息并向平台支付服务报酬的行为,未支付服务报酬的订单,平台不予受理,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其约定为准。
1.14 派单
指依照平台就近服务原则和平台与工程师的协议约定,平台根据工程师地址位置、专业技能、服务经验、工具配备、证书持有等维度适配度判断派发任务订单给符合订单要求工程师的行为。
1.15 接单
指工程师了解订单服务内容及报酬方式、金额,愿意接受平台的管理规则,通过完成服务获得报酬,同意承接订单服务合约,并按要求完成订单服务的行为。
1.16 跳单
用户已在平台下单,下单后又直接与服务工程师私下建立服务关系造成撤单行为,并有向工程师询价,有意向或已经与服务工程师发生经济往来的行为。
1.17 预约上门时间
指工程师接收订单后,与下单客户提供的现场联系人预约上门服务的时间,并设置服务轨迹的行为。
1.18 服务工单
指工程师同意接单后,平台展现给工程师服务内容和工程师上门服务所必要了解的服务地址、服务内容、服务时间和联系信息等内容,具备独立编号的服务单。
1.19 订单号
指平台为下单客户提交的服务需求合约内容进行具备唯一性的编号的行为。
1.20 上传服务交付凭证
1.20.1 订单交付凭证的提交标准,没有合同或书面另行约定的情况下,按平台的交付标准执行,订单备注或口头的要求、约定无效。
1.20.2 指工程师完成服务后将现场客户签字确认服务完成的验收工单、平台或及下单用户要求拍摄的现场照片的行为,是向下单用户交付订单服务结果凭证和获得承揽订单合作报酬的途径。
1.21 订单轨迹
指平台为下单用户提供工程师实时状态,如预约上门时间、出发时间、到达现场、完成服务等状态,及时反馈订单进展的信息沟通工具,下单用户通过登录后台了解订单的实施进展信息。
1.22 设置订单轨迹
指工程师接受订单后使用订单轨迹工具,及时反馈信息给下单用户的行为。
1.23 订单服务确认
指下单用户对工程师已经完成的订单进行服务审核确认的行为。
1.24 订单技术审核
指平台设置技术岗位对工程师已经完成的订单提交的服务交付凭证内技术参数信息和上传的照片进行技术正确性审核的行为。
1.25 结单
指依照平台与工程师的协议约定(协议约定包括但不限于平台的电子协议、聊天工具或口头约定),核对订单服务完成、结算支付款项的行为。
1.26 优惠
指业务经理通过与客户协商,给予下单用户订单优惠金额的行为。
1.27 用户售后
指用户自己售卖产品(设备)的售后服务行为,用户设备售后如技术服务(非售后订单)订单没有明确说明的与服务订单无关,由下单用户自行处理或另行下单委托平台提交售后服务订单。
1.28 订单售后
指下单用户通过平台提交的安装、施工服务订单,订单完成之日起一定时间内,工程师根据售后原则处理服务后产生的售后问题,从而提高下单方满意度的行为,没有特别约定的订单售后服务时间为订单完成后15日内。
1.29 平台管理措施
指为了营造良好的技术服务交易环境,优服网对违反平台规则的工程师及下单用户采取的管理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冻结账户、扣款、扣分、降权、限制提现、解除账号绑定、经济赔偿、经济追偿、拉入黑名单和扣除押金等措施。
二、本协议及条款的修改
由于互联网行业高速发展,您与我方签署的本协议列明的条款并不能完整罗列并覆盖您与我方所有权利与义务,现有的约定也不能保证完全符合未来发展的需求。因此,本协议的内容还应包括所有平台已经发布的、或未来可能发布和更新的各类规则。所有规则一经发布并以适当的方式送达后(网站公布、系统通知等),即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协议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或双方另有特别约定的,依其规定。
用户协议变更后,如您继续使用我方平台服务,即意味着您同意接受我方更新后的用户协议。如您不同意变更后的用户协议,请您停止使用我方平台产品和服务。
为更好的提升用户体验及服务,公司将不定期提供软件更新或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软件修改、升级、功能强化、开发新服务、软件替换等)。为保证软件及相关服务安全、提升用户服务,软件及相关服务更新后,平台将以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提示、公告、站内信等方式提示您,您有权选择接受更新版本或服务,如您不接受,部分功能将可能会受到限制或不能继续使用。
三、平台账户的注册和使用
3.1 用户注册
3.1.1注册用户明确确认本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的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若您不具备前述与您行为相适应的民事行为能力,则您及您的监护人应依照法律规定承担因此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3.1.2 平台只允许每位用户使用一个平台账户。如有证据证明您存在不当注册或不当使用多个平台账户的情形,平台可采取冻结或关闭账户、取消订单、拒绝提供服务、扣款等措施,如给平台及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您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2 账户使用
3.2.1 用户通过手机号码认证即有权登录平台,您手机号码及设置的密码,统称为“账户”请妥善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您承担责任。
3.2.2 您的平台账户关联您的个人信息及平台商业信息,您的平台账户仅限您本人使用。未经平台书面同意,您直接或间接授权第三方使用您平台账户或获取您账户项下信息的行为无效。
3.2.3如您平台账户的使用可能危及您的账户安全或及平台信息安全的,平台可拒绝提供相应服务或终止本协议。
3.2.4 账户因您主动泄露或因您遭受他人攻击、诈骗等行为导致的损失及后果,优服网并不承担责任,您应通过司法、行政等救济途径向侵权行为人追偿。
四、用户行为规范
4.1 订单服务
4.1.1 平台为用户提供弱电智能化维修安装服务,即乙方通过甲方平台提交需求订单,甲方平台委派需要服务城市的本地技术工程师,为乙方提供产品安装、更换、维护、巡检、维修技术服务及工程项目的施工安装维保服务,众多服务内容请登录网站浏览。
4.1.2您与平台约定,平台提供订单管理服务,代表您对服务过程及结果进行监管,同时代表服务工程师对您的服务资金进行全权托管。
4.1.3 您承诺如实、清晰提交服务内容及对其要求的服务有特别要求的,提交在备注内如实说明,由于提交内容不符造成的交通费用、误工费和误时费用由您承担,您认可平台依据规则对内容不符的处理措施,并愿意承担对应后果。
4.1.4 平台配备专门的客服团队(或人员)处理来自下单用户和工程师的问题,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的咨询、上门服务、售后、投诉和理赔等内容。
4.1.5 下单用户不得将平台技术服务用于任何非法或者协助非法活动的目的,不得用于任何为下单用户提供技术服务之外的目的,双方约定共同遵守和维护平台秩序和使用规则、规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下单用户与优服网合同的约定以及平台对下单用户的管理规定。
b)不得诋毁优服网品牌形象或者平台上其它任何下单用户、服务工程师的形象。
c)不得泄露优服网的任何商业机密及未公开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单用户与优服网签订合同以及合作过程中所获知的与优服网相关的决策、计划、技术和数据等。
d)不得将服务工程师信息泄露给其他网络平台或经营者。
e)未经平台许可,不得有偿或无偿要求上门服务工程师提供服务订单内容以外的其他服务。
f)使用平台沟通时应当使用规范的用语,不得出现反动、色情、威胁、恐吓的字句;不得威胁、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对方以及使用任何引起对方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
g)在订单服务过程中获取的信息,不得私自外传和发布、传送含有受到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专利权或商标权)保护的图像、相片、软件或其它资料的文件,除非拥有此权利或已得到所有必要的许可。
h)下单用户与接单工程师违反《平台使用规则》,给优服网、下单客户、工程师等造成损失。
4.2 服务规则
4.2.1 下单用户须按照优服网平台系统设置的服务流程进行技术服务交易,并遵守平台规则。
4.2.2 下单客户下单后48小时未付款的订单,系统会自动取消订单并关闭交易;订单状态为已完成或已取消的,买家可以删除订单,未支付的订单,平台不予安排服务;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4.2.3 下单客户付款成功后,可申请退款(不存在违约违法行为的情况下)。买家申请退款后,平台在7日内完成审核并退款给下单账户,按照以下情况分别处理:
a)订单工程师未接单的,全额退还给下单客户账户,同一账号一天内申请退款超过3单的,扣除1%的手续费。
b)订单已经安排工程师,并预约工程师上门时间,平台已经完成委派服务,为杜绝通过下单获得工程师联系方式后退单操作,申请退单扣除人民币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服务费。
c)订单已经委派工程师,并出发上门服务的,扣除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的上门服务费用。
d)服务地点属于偏远地区,如边防哨所、山顶信号发射塔、海拔高于3000米区域等、海岛、收费的景区、高速路上、收费站点、隧道内、铁路沿线、移动的机车(船)上、海底设施、地堡等区域造成的额外路程费用由下单用户承担,费用标准由平台根据实际里程和困难程度核价,由于下单用户隐瞒或不提前告知,工程师已经上门的,申请退单扣除不低于人民币500元(大写人民币伍佰元整)的上门服务费。
4.2.4 订单处置时间约定
正常工作日内,17:00前完成支付的订单,平台正常受理,并根据订单情况进行上门服务安排,17:00以后的订单次日安排,另有合同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4.2.5 加急费约定
下单支付时间与要求上门服务时间不足24小时,比如:当天17:00后支付的订单、要求加急处理并在20小时内指定时间上门服务的订单、早上要求下午或晚上上门(夜间上门另加夜班施工费用),并要求指定时间内必须到达的订单为加急订单,需要额外增加订单加急费,加急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人次。
4.2.6 夜班费约定
订单要求服务时间为晚上22:00后进场施工,并进行通宵作业,时间段为晚上22:00-次日8:00,按夜晚施工收取对应夜班作业费用,夜班费用不低于人民币1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元整)/人次。
4.2.7 高空作业费约定
安装点离地高度高于4.0米为高空作业,提交订单须提前说明,并增加订单高空作业费用,根据实际高度分4米、6米、10米及以上、蜘蛛人作业和难度收取,高空作业费用不低于人民币200元(大写人民币贰佰元整)/人/ 天。
4.2.8 互利共赢原则约定
您与平台双方约定,您已明确了解,跨区域派遣上门技术服务项目存在现场较多不明确因素,您认可平台订单处置规则,在服务技术工程师到达现场如实向您反馈需要增加的打墙孔、光纤熔接、搬运、拆旧、现场变更、拆墙、拆门窗、吊装、设备分解、临时购买材料、器具等辅助增加服务项目,或订单内容不符的项目,为促进订单服务顺利完成,您同意按平台处置规则和服务费用标准按服务项多增少补;平台规则没有明确约定的,您愿意以“互利共赢”原则协商解决。
4.3 责任限制
平台依照法律规定履行基础保障义务,但对于下述原因导致的订单合约时效、合同履行障碍、履行瑕疵、履行延后或履行内容变更等情形,平台并不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a)因自然灾害、罢工、暴乱、战争、政府行为、司法行政命令等不可抗力因素。
b)因电力供应故障、通讯网络故障等公共服务因素或第三人因素。
c)在平台已尽善意管理的情况下,因常规或紧急的设备与系统维护、设备与系统故障、网络信息与数据安全等因素。用户信息的使用和保护。
d)因行为人恶意违法行为、恶性或群体治安事件、偷盗行为等公共安全事件因素。
五、违约行为认定及违约责任规则
5.1 严重违约行为
指严重破坏优服网网站经营秩序并涉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平台有权无条件终止您的订单服务,冻结您平台账户或有权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全部承担,且您须向优服网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您同意并接受平台有权直接将您支付的订单款、账户余额抵扣违约金,严重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1.1绕过平台、私下交易
指下单用户下单预留非真实现场联系人信息,获得工程师联系方式后,要求私下交易和退单的行为,或承接订单工程师用户通过接单与下单用户或现场联系人私下交易,如下单用户首次违约并承诺不再违反,扣除500元服务费即可;下单用户的行为如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涉嫌恶意获取平台资源,无论是否是首次违约,您均同意向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20万元,大写贰拾万元整:
a)通过电话、聊天软件明确表示不通过平台支付完成或准备完成交易行为。
b)隐瞒、虚报现场情况或隐瞒订单服务内容不符情况下单,造成事实退单操作行为。
c)用户协议生效期间与平台签约期工程师发生实际转账交易行为。
5.1.2盗用他人账户
是指用户盗用他人优服网平台账户,涉嫌侵犯他人相关信息、财产权的行为。
5.1.3骗取/非法占有他人财物:
是指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非法获取他人财物,涉嫌侵犯他人财产权的行为。
5.1.4泄露他人信息
是指用户未经书面允许发布、泄露、散布他人个人信息,涉嫌侵犯他人隐私权或人身权的行为。
5.1.5扰乱平台秩序
是指用户通过不正当方式,刻意规避优服网平台规则或市场管理措施的行为。扰乱平台秩序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a)将优服网平台功能或及技术服务用于非法目的,或将平台电话用于任何为优服网用户服务之外的目的,属于扰乱平台秩序行为。
b)下单客户向优服网提供虚假资料或信息,工程师提供伪造、变造的技能、职称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的行为,属于扰乱平台秩序行为。
c)优服网发起的各项营销活动中,用户确认参加活动后在报道阶段或活动期间(含预热和正式活动)突然临时退出,严重影响平台秩序的行为。
d)平台鼓励正当的市场监督行为,但您如有恶意投诉或诬告平台的行为,您的行为已经对平台声誉造成负面影响,包括但不限于编制发布不实信息、在群成员大于500人的聊天群、好友大于500人的朋友圈转发或发布不利于平台消息、法院审理认定您败诉结果、政府管理部门认定您行为违约、违法等。
e)用户下单后无理由退单的行为,您在一个月内有3次免责退单权利(是否收取服务费具体详见4.2.3条款),非平台原因的退单需求超过3次,由您自行承担退款金额1%的手续费,一个月内超过10次退单申请,平台认定为恶意扰乱平台秩序行为,平台有权停止退单支付,并冻结违约账号。
f)平台下单交互页面标准下单价格核算设置场景为您现场已经具备完成订单任务的单次上门服务计费标准,不包含订单清单以外的服务内容,如您对平台的下单系统使用和计费规则存在疑问或不了解请先联系我们再行下单,您成功提交订单后,即表示您已充分理解并接受平台服务规范和收费规则的全部内容,承诺接受平台规则的约束,并承担提交的服务内容与现场不符责任和为需要增加的服务内容按平台规则履行支付义务。
5.1.6使用不文明语言
是指平台用户(下单用户或及工程师)在沟通过程中或者在评价以及补充回复中等使用任何形式的有人身攻击、侮辱性等不文明的语言。包括但不限于诽谤、骚扰、跟踪、诋毁、谩骂对方以及使用任何引起对方不满的字句或以其他方式侵犯对方的合法权益的行为。
5.1.7 拖欠订单服务款项和滞纳金约定
指订单合约或合同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服务费、材料费、运输费、施工费和设计费等费用项目,下单用户未在约定时间内或自付款支付链接生成之日起延迟超过90日内未完成支付的行为视为违约,平台有权停止为您提供后续服务,造成的责任由您负全责,并冻结您在平台的所有账号,同时您同意并接受,自平台支付链接生成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起按当日银行利率计算向平台赔付违约滞纳金。
5.2 一般违约行为认定
指除严重违约行为外的违约行为,平台有权无条件终止您的订单服务,冻结您平台账户或无条件终止本协议,造成的损失由您自行全部承担,且您须向优服网平台支付违约金,人民币10万元,大写壹拾万元整。同时,您同意并接受平台有权直接将您支付的订单款、账户余额抵扣违约金。一般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2.1恶意下单
是指下单客户重复或及多次提交订单内容或需求信息,并约定服务时间后拒不按成交价格支付订单报酬,妨害工程师或平台权益的行为。
5.2.2虚假下单
是指下单客户提供虚假下单内容或及虚假联系方式,提交需求订单只提交部分内容或提交内容不实,造成服务无法完成或需要二次上门服务而拒绝支付相应费用的行为。
5.2.3 恶意骚扰用户或平台
指用户在交易中或交易后采取恶劣手段骚扰对方或平台,妨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5.2.4违背承诺
指下单用户通过聊天工具、电话等形式承诺支付订单增加的服务项目费用,要求平台先行完成订单服务而拒绝支付费用,或工程师未按照承诺或优服网平台规则完成订单工单服务,妨害用户或平台权益的行为。
5.2.5不当注册
指用户通过软件、程序等方式,大批量注册优服网账户;或通过已注册的账户,滥用会员权利损害他人合法权益、妨害平台运营秩序的行为。
5.2.6不配合平台管理
指用户不配合平台管理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a)骚扰、谩骂、恐吓平台工作人员,散播恶意攻击平台的消息的。
b)用户下单内容不符,不配合协调现场联系人处理事宜。
c)条件不满足上门要求,执意要求工程师上门,造成空跑未承担二次上门费用。
d)不提供现场联系人信息、技术资料和设备软件的服务必须的工具、软件、资料和技术支持的。
f)不按流程要求操作下单,现场内容不符不配合协调或拒绝支付增加服务项目资费的。
5.3 违约处罚措施
为保障用户或优服网平台的正当权益,维持平台正常运营秩序,在用户违约处理期间优服网按照平台服务协议、上门规范和管理规则规定的情形,平台拥有对用户采取违约处理的权利和具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5.3.1降权
降低订单处理优先级或接单优先级的排名权限。
5.3.2差评
给予用户账号差评,通过平台评价规则降低用户的优先级和工程师的接单优先级。
5.3.3警告
指优服网通过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对用户的不当行为进行提醒和告诫。
5.3.4划扣违约金
您同意并接受,平台可直接从您个人账户划扣违约金,具体如下:
a)保障平台的信誉和下单方的正当权益,从违约用户账户扣除费用返还权利人的强制措施。
b)指下单用户有订单逾期未支付余款,从新下单金额划扣金额支付逾期款项的强制措施。
c)用户操作违约从押金中划扣经济处罚的强制措施。
5.3.5对于违约下单用户,平台有权采取以下处理措施:
a)限制下单行为:指禁止用户使用平台旗下所有产品服务,限制提交订单权限。
b)限制登录:指禁止用户账户登录平台旗下所有产品及关联网站。
C)冻结账号:指禁止用户登录平台服务和平台旗下所有产品和关联网站并冻结余额账户。
5.3.6 限制登录
指视情节严重程度对用户限制登录3日、7日、15日、30日、90日、180日的强制措施。
5.3.7 查封账户
指永久禁止用户使用违约账户登录优服网平台及关联平台、并对该身份证永久禁止注册使用优服网平台的强制措施。
5.3.8 资金止付
指根据违约情节,冻结用户提现功能和对已经申请支付的款项停止支付的强制措施。
5.3.9 黑名单
指严重违约或及违约的用户将用户信息纳入征信联盟系统的强制措施。
5.4、赔偿责任
5.4.1如您的行为使优服网平台遭受损失(包括自身的直接经济损失、商誉损失及对外支付的赔偿金、和解款、律师费、诉讼费等间接经济损失),您应赔偿优服网平台的上述全部损失。
5.4.2如您的行为使优服网平台遭受第三人主张权利,优服网平台可在对第三人承担金钱给付等义务后就全部损失向您追偿。
5.4.3如因您的行为使得第三人遭受损失或您怠于履行调处决定、优服网平台出于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或消费者权益保护目的,优服网平台自您的账户余额中划扣相应款项进行支付。如您的账户余额或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相应款项的,您同意并接受可直接抵减您在优服网平台其它协议项下的权益,并可继续追偿。
5.4.4用户发生跳单行为(见第一条第1.16款相关释义),优服网平台可立即予以查封您的账户,立即终止本协议,不承担其任何形式纠纷,保留继续追偿损失及相关赔偿等法律权利。
5.4.5 平台提供用户与合作工程师的订单任务撮合互联网平台,订单任务的顺利完成,需要用户与工程师在平台交易框架下进行,用户、承揽订单工程师、平台都有平等相同的配合协助义务。
5.5 交易争议处理
5.5.1优服网平台交易过程中与其他用户、工程师发生争议的,您或其他用户中任何一方均有权选择以下途径解决:
a)与争议相对方自主协商。
b)使用优服网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
c)根据与争议相对方达成的仲裁协议(如有)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d)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5.5.2如您选择使用优服网平台提供的争议调处服务,则表示您认可并愿意履行优服网平台的监察人员作为独立的第三方根据其所了解到的争议事实并依据优服网平台规则所作出的调处决定;优服网平台安排监察人员进行实地公平公正审核,审核结果将作为最终处理办法。
5.5.3如您对调处决定不满意,您仍有权采取其他争议处理途径解决争议,但通过其他争议处理途径未取得终局决定前,您仍应先履行调处决定。
六、费用支付及服务确认
6.1 支付方式
用户预付服务费用至平台,平台提供预付款托管,待服务完成后经用户乙方确认,平台支付服务工程师服务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按其约定执行。
6.2 费用标准
下单用户根据服务需求按对应网站下单交互界面将根据服务内容的关键要素由平台生成订单金额,或与优服网平台商务人员对接核实订单金额,费用金额以人民币结算。
6.3 服务工程师在服务完成并上传《服务确认单》和服务照片后,优服网平台审核后将《服务确认单》
和服务照片反馈给用户,用户7个自然日内认可服务结果后确认付款,此费用平台将支付给提供服务的工程师,若用户在收到《服务确认单》和服务照片后7个自然日内未确认付款,也未提出异议,优服网平台将认定服务已经完成,7个自然日后将直接付款给提供服务的工程师。
七、协议的变更
优服网平台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变化及维护交易秩序、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不时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修改本协议、补充协议以下称为“变更事项”,将通过法定程序在网站公布,如您不同意变更事项,您有权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日前联系优服网平台反馈意见。如您对已生效的变更事项仍不同意的,您应当于变更事项确定的生效之日起停止使用优服网平台服务,变更事项对您不产生效力;如您在变更事项生效后仍继续使用优服网平台服务,则视为您同意已生效的变更事项。
本协议公布于平台网站,您在注册或(和)使用平台时即可知悉协议内容,用户于本协议公布后首次使用平台登录即视为与甲方自愿达成本协议,并且长期有效。
八、保密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期间,您已经知悉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平台服务的运营、工程师资源信息等,经您与平台双方本着诚信原则平等协商,您不得利用平台的商业秘密从事有损平台或者平台关联企业利益的经营、交易等行为,对因履行协议所保管、接触的有平台的及平台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平台书面许可不得擅自使用。
九、协议的终止
9.1终止的情形
【用户发起的终止】您有权通过以下任一方式终止本协议:
(一)在满足我方平台网站公示的账户注销等清理条件时您通过网站注销您的账户的。
(二)变更事项生效前您停止使用并明示不愿接受变更事项的。
(三)您明示不愿继续使用我方平台服务,且符合我方平台终止条件的。
【平台发起的终止】出现以下情况时,我方可以本协议第9条的所列的方式通知您终止本协议:
(一)您违反本协议约定,我方可终止本协议的。
(二)您转让本人账户、盗用他人账户、发布违禁内容和信息、骗取他人财物、采取不正当手段谋利等行为,我方依据我方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三)除上述情形外,因您多次违反我方平台规则相关规定且情节严重,我方依据我方平台规则对您的账户予以查封的。
(四)您的账户被我方依据本协议进行注销等清理的。
(五)您在我方平台有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或其他严重违法违约行为的。
(六)其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方应当终止服务的情况。
9.2 协议终止后的处理
【用户信息披露】本协议终止后,除法律有明确规定外,我方无义务向您或您指定的第三方披露您账户中的任何信息。
【我方平台权利】本协议终止后,我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停止收集和使用您的个人信息,但可继续保存您留存于我方平台的其他内容和信息。
(二)对于您过往的违约行为,我方仍可依据本协议向您追究违约责任。
【交易处理】本协议终止后,对于您在本协议存续期间产生的交易订单,我方平台可关闭该等交易订单,您同意并接受我方有权自行决定退回费用或扣除相关费用作为违约金。
十、争议解决条款
10.1本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修订、补充、终止、执行与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如法律无相关规定的,参照商业惯例及/或行业惯例。
10.2您因使用平台服务所产生及与平台服务有关的争议,应当友好协商解决。应以平台住所地人民法院为管辖法院。
10.3本协议任一条款被视为废止、无效或不可执行,该条应视为可分的且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及可执行性。
10.4 深圳市优服网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拥有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
10.5 双方同意使用互联网技术以数据电文形式订立本协议,并认同其法律效力。
十一、条款的独立性
如果根据适用的法律认定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或者任何条款中的任何部分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这种无效、违法或者不具有可执行性不影响本协议中的任何其它条款或者这些条款中的任何其它部分的效力。
十二、附则
11.1《UPS不间断电源设备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2《精密空调设备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3《停车场设备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4《拼接屏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5《LED彩色大屏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6《安防监控设备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7《安防门禁设备上门服务管理规范》
11.8《平台使用规则》